联系电话:(022)82845555,13312109275

  • 陈某某系传媒公司员工,从事主持人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陈某某的具体工作由市广播电视集团负责管理。

    劳动合同中约定:“……七、劳动规章、纪律……(二)乙方(即陈某某,下同)应遵守以下劳动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德和他人利益的言行;2.维护甲方(即公司,下同)的名誉,在任何场合,乙方均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言行……8.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不得有暴力和不道德的行为……(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其他管理规定,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甚至解除本合同。(四)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存在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由于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在职期间,陈某某与有妇之夫龙某发生感情,两人进行了交往。

     

    2018年5月28日,在一家火锅店里,龙某丈母娘王某携其小姑子赵小敏一起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旁观者录下现场视频后发布至网络而广为传播,并被部分媒体报道,在当地论坛上也有讨论。

    2018年5月29日,陈某某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王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赵小敏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公司对陈某某停职并进行调查,2018年6月7日,公司将解除陈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工会,同日,工会同意解除陈某某的劳动合同。

    2018年6月8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做出解除陈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018年6月27日,陈某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5999.56元,仲裁委未予支持。

    2018年8月14日,陈某某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介入他人合法存续的婚姻关系,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严重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纪律,公司解除合法

    一审程序中,公司为证明陈某某认可其第三者身份及“火锅店事件”造成的各种舆情对其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提供了谈话记录五份,陈某某对2018年3月9日的谈话记录不予认可,认可其余四份谈话记录是其本人签字,但辩称2017年8月8日、8月10日及2018年1月3日的谈话笔录的签名都是在2018年5月30日谈话时补签,当时是“火锅店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其思想极度混乱,对谈话内容并未进行审慎思考,且谈话内容无法反映其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及影响广播电视集团声誉。

    一审法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

    因2018年3月9日的谈话笔录上并未有陈某某签字,陈某某对此不予认可,故对该证据不予采纳;对其余四份谈话笔录,因陈某某认可在2018年5月30日进行了签名,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陈某某应对其签字行为负责,故其在其余三份谈话笔录上签字应视为对之前谈话笔录的认可,法院对其余四份谈话笔录均予以认定。2017年8月8日的谈话笔录中载明:因广播电视集团接到女方家庭反映陈某某与有妇之夫交往,影响电台形象,陈某某表示跟龙某只是普通朋友。2017年8月10日的谈话笔录中载明:陈某某承认与龙某发生感情,公司要求其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务必遵守社会伦理道德。2018年1月3日的谈话笔录上载明:公司从2017年9月起停止了陈某某所有出镜方面的工作,并告知陈某某其对单位形象已经造成比较大的损害,而且其“第三者”的角色是确认无疑的,陈某某回复称这一切其都认了,愿意承担。2018年5月30日的谈话笔录中载明:陈某某认可男方的婚姻尚未解除,“火锅店事件”造成的各种舆情对单位整体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其也认可作为新闻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的一些准则。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某是广播电视集团的工作人员且曾担任过电视台主持人,虽然在2017年9月份停止了出镜工作,但在当地仍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仍属于公众人物,理应注意自身言行,以比普通人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观。

    公司从2017年8月有人向公司反映陈某某与龙某不正当交往开始,即前后多次找陈某某谈话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告知其作为公众人物应遵守社会伦理道德。而2018年5月28日发生的“火锅店事件”经网络、电视台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损害了广播电视集团的声誉。

    根据有陈某某签名的谈话笔录,其确认介入了他人合法存续的婚姻关系,该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严重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纪律。据此,公司通知公司的工会解除与陈某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达到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陈某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不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准则,否则因此产生的代价只能自行承担。第三者介入他人家庭,不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认为,二审争议焦点为:一、公司对陈某某作的调查笔录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陈某某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公司荣誉,公司解除与陈某某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本院认为:

    关于争议焦点一,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本案中,公司对陈某某所做的谈话笔录中有四分为陈某某本人签字确认,证据形式上是书证原件,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一审法院根据公司对陈某某作的调查笔录认定本案事实,并无不当。现陈某某提出上述谈话笔录均是补签且内容不属实,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争议焦点二,公众人物的言行对社会和公众产生不同于一般个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其私德不但成为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影响社会公德的形成。如对公众人物的私德暴露出的不良表现不加以批评和引导,则容易误导社会风气,也会连带社会对该人物所处的行业和领域产生质疑。故如公众人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构成了合同约定的损害企业荣誉的情形,企业以此为由通过工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不应认定为违法解除。理由如下:

     

    从社会公序良俗及职业道德准则角度出发,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不介入他人合法存续的婚姻关系,这既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要求的应有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求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增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个人道德修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此,《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明确要求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声誉”,“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新闻工作者除了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外,还应坚持正确的工作取向和工作作风,发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远离社会不正之风。

     

    第三者介入他人家庭,不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文化工作者自身发生影响较大的负面新闻,势必对文化工作的严肃性和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从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角度出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能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德和他人利益的言行;维护用人单位的名誉,在任何场合,不能做出有损用人单位名誉和利益的言行;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不得有暴力和不道德的行为;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其他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甚至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上述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要求相契合,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严格遵守。作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且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可以推定用人单位的名誉和利益受到了损害。

    综上,陈某某作为一名曾担任过电视台主持人的新闻工作者,系一定区域内的公众人物。其作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因其不当行为引发的相关视频在电视、网络中广泛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社会对公司及所属的广播电视集团均产生负面评价。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公司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并经工会程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无不当。

    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不应提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准则,否则因此产生的代价只能由行为人自行承担。陈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员工当“小三”,法院:违背公序良俗,公司解雇合法!
    12-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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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监察法》规定,监委负责调查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主要包括两类,具体包括14个罪名。上述罪名中,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已规定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中,另外12个罪名系监委和检察院均可以管辖的罪名。所以,监委管辖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共100个罪名。

    监委管辖的100个罪名

    标蓝42个罪名原系公安机关管辖)

    一、贪污贿赂犯罪17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6.行贿罪7.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8.对单位行贿罪9.介绍贿赂罪10.单位行贿罪1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2.隐瞒境外存款罪13.私分国有资产罪14.私分罚没财物罪1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7.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二、滥用职权犯罪15个18.滥用职权罪19.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20.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21.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刑十一修改)2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23.报复陷害罪2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25.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2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27.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28.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29.挪用特定款物罪30.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31.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3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三、玩忽职守犯罪11个33.玩忽职守罪3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3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3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7.环境监管失职罪38.传染病防治失职罪39.商检失职罪40.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徇私舞弊犯罪15个4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45.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46.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4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49.枉法仲裁罪50.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51.商检徇私舞弊罪52.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53.放纵走私罪5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55.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56.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57.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58.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五、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1个59.重大责任事故罪
    60.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61.消防责任事故罪6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6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6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65.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66.重大飞行事故罪67.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68.危险物品肇事罪69.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六、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犯罪19个70.破坏选举罪
    71.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72.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7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74.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75.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76.违法运用资金罪77.违法发放贷款罪7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7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8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8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8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83.职务侵占罪84.挪用资金罪85.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86.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87.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88.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七、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2+2个89.非法拘禁罪
    90.非法搜查罪91.刑讯逼供罪92.暴力取证罪93.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同18)(玩忽职守罪,同33)94.徇私枉法罪95.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9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9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98.私放在押人员罪9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00.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实践中由检察院对司法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更加便利,规定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检察院可以管辖的14个罪名,监委也可以立案调查,形成对这类罪名两机构并行调查、侦查的机制,实践中还可能并案调查、侦查。


    监察管辖100个罪名立案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更新)
    12-09
    2022

  • 酒驾、醉驾的后果有多严重?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酒驾、醉驾那些恐怖成本,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18年的赔偿标准,以上海为例:死亡赔偿金:城镇 = 1,251,920 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和解的,可能费用会更高,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要求赔偿。

    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时间成本

    酒驾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里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社会成本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无数家庭的破碎,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其他成本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恐惧吗?害怕吗?

    那么就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平安无事!

    最新酒驾醉驾成本
    12-09
    2022
  • 六、日常生活消费欺诈

    32、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

    33、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34、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

    35、购物退税诈骗: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

    36、机票改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37、订票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诈骗。

    38、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粘贴虚假服务热线,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39、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40、引诱汇款诈骗: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往往未经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七、钓鱼、木马病毒类欺诈

    41、伪基站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 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实施犯罪。

    42、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八、其他新型违法类欺诈

    43、校讯通短信链接诈骗:犯罪分子以“校讯通!的名义,发送带有链接的诈骗短信,一旦点击链接进入后,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存在银行卡被盗刷的风险。

    44、交通处理违章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等发送假冒违章提醒短信,此类短信包含木马链接,受害者点击之后轻则群发短信造成话费损失,重则窃取手机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随后盗刷银行卡。

    45、结婚电子请柬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子请帖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下载后,就能窃取手机里的银行账号、密码、通信录等信息,进而盗刷用户的银行卡,或者给用户通讯录中的朋友群发借款诈骗短信。

    46、专业技术性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宣传手机APP,下载注册后有“客服”及“专家”进行指导操作。

    47、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48、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当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49、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50、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51、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2、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3、盗用账号、刷信誉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54、冒充黑社会敲诈类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55、公共场所山寨Wifi:在公共场合放出钓鱼免费WiFi,当事主连接上这些免费网络后,通过流量数据的传输,将手机里的照片、电话号码、各种密码盗取,对机主进行敲诈勒索。

    56、捡到附密码的银行卡:犯罪分子故意丢弃带密码的银行卡,并标明了“开户行的电话”,利用了人们占便宜的心理诱使捡到卡的人拨打电话“激活”这张卡,并存钱到骗子的账户上。

    57、账户有资金异常变动:窃取受害者网银登陆账号和密码,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假冒客服要求受害者提供自己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来进一步诈骗 。

    58、先转账、再取现、后撤销: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转账新规中转账和到账时间的“时间差”来设置圈套。采取先转账、后给现金的诈骗套路,在骗取到受害人现金后,撤销转账。

    59、补换手机卡:先用几百条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轰炸手机,以掩盖由10086客服发送到手机号码上的补卡业务提醒短信;然后,拿着张有受害者信息的临时身份证,去营业厅现场补办手机卡,使得机主本人的手机卡被动失效,从而接收短信验证码把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的钱盗走。

    60、换号了请惠存: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机主的通讯录资料后,假冒机主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换了新号码,然后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



    总有人问:警察为什么不帮我把被骗的钱追回来?
    12-05
    2022

  • 经常有受害人问:“骗我的人抓得到吗?”“我被骗的钱能追得回来吗?”“顺着网络查怎么就查不到人呢?”,“有银行卡、电话、网站信息,怎么躲在背后的人,就是抓不到呢?”

     

    为什么骗子抓不到?

    层层伪装的诈骗分子          
    第1层,地理伪装。                  
    骗子熟练掌握反侦察技能,善用各种伪装,隐去一切可能会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迹。团队基本都在国外待着。根据不少地区警察追踪到的信息显示,大部分诈骗团伙的落脚点都在东南亚,东南亚已经成为亚洲“诈骗基地”。
    第2层,身份伪装。
    大量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网络黑市被公然叫卖。”黑市,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身份信息资源。在普通人眼里,实名制是身份识别,但在诈骗分子眼中,实名制成为了规避风险的最佳手段之一。因为这些身份信息的所属人和诈骗分子压根没有关系。

    第3层,技术伪装。
    在诈骗案件中,最难突破的其实是技术层面的伪装。短信诈骗中最常用的就是伪基站群发器,只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软件、一个发射器,就可以向周边的手机用户发送编辑好的诈骗短信。想靠手机定位抓人?较困难。
    浮动IP和改号平台也是诈骗分子较为常用的两种技术伪装的方式。浮动IP就是利用网络跳板不断掩盖真实IP,利用虚假IP实施网络诈骗行为。改号平台则是掩盖其真实号码,将电话改成任何你想要的,哪怕是“110”。若幸运,查询到了背后真实的身份,等警察准备好机票护照等一系列文件后,飞到定位地点一查,结果发现背后是一台被黑客控制的私人电脑,也就是“肉鸡”。
    专业化的洗钱诈骗集团

    专业洗钱集团主要服务于各类诈骗团伙,他们用最短的时间,将其他诈骗同行“辛辛苦苦”骗来的钱取出来,并用合法途径返还。将银行卡上的一串串数字变成能装在口袋里的真金白银。集团各个层级的人兢兢业业、分工合作、随时响应,形成了一张无形却又强大的蜘蛛网,只要一有资金触网,立即就会在这张网络的作用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诈骗洗钱集团内部分工极其精细,一般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称为“声佬”专门负责打电话、发信息、邮寄等工作第二层称为“接数佬”负责连接“声佬”和下一层;第三层称为“刷机佬”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刷POS机,把钱刷到网上结算中心去第四层是“卡佬”负责提供各种银行卡,分别自己转移;第五层就是“取款仔”,专门负责取钱,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付费叫别人去取。
    层级纪律严明。五个层级职责明确,纪律严明。跨级之间相互不认识也无联系,每个层级只能跟上一层对接,决不能也无法越级与上上层联系。这样,即使“取款仔”被抓,一般也很难问出上一级的人是谁、在哪,更无法抓到上上一层,最高一层级几乎就是毫无风险。

    多路出击分散资金。比如“声佬”骗到20万,可以叫“接数佬”A处理10万,“接数佬”B处理十万;“接数佬”A又可以叫“刷机佬”A处理五万,叫“刷机佬”B处理五万;“刷机佬”A又可以叫“卡佬”A处理贰万五,叫“卡佬”B处理贰万五;“卡佬”A又可以叫“取款仔”A取一万,叫“取款仔”B取一万五
    错综复杂的“子孙账户”
    “子孙账户”通俗点解释就是,诈骗犯在收到骗款后,会对骗款进行拆分,通过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N+1次的分散转账,之后再通过“车手”取现。钱款一旦进入到这一步,想要证明资金来源和冻结账户就难了。
    如果诈骗分子想更安全一点,则会找“水房”处理。水房这个词很多人可能第一次听,如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就是专门用来洗白赃款的新型犯罪窝点。一般“水房”都服务于多个诈骗团伙,洗白速度快,且最终款项大多都会流向海外账户,难以被追讨。
    难以追踪的数字货币。
    诈骗分子在获得骗款时,第一时间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全地将所获赃款洗白,通过购买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能够快速、安全的让钱款成功变身,并完美躲避法律的制裁。

    比特币所采用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金融清算系统。它利用特殊手段将诈骗分子所拥有的相同额度的比特币在多个钱包地址之间跳跃,从而清除掉它原本的加密货币信息。想要追查最终的地址?可以,去深不见底的暗网上找吧。

    银行卡、电话、网站信息都是假的,办案民警斗智斗勇的程度,远超过你的想象,所以保护好自己“钱袋子”的最好方法,不是等着咱们民警去破案,而是提高防骗意识。

    公安部门发布了最全60种典型网络诈骗手段,这些都是血汗钱堆出来的案例,请所有人赶紧查收,尤其是一定要发给自己的父母,他们是被骗的主要人群。

    一、仿冒身份欺诈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假冒领导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

    2、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 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二、购物类诈骗

    9、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10、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1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1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物品等转让信息,当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1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14、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15、快递签收诈骗: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三、活动类诈骗

    16、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际上帖内所留联系电话是诈骗电话。

    17、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四、利诱类欺诈

    18、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投递发送,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20、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21、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22、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23、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4、电子邮件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五、虚构险情欺诈

    25、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

    26、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

    27、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

    28、虚构危难困局求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病重、生活困难等虚假情况,博取广大网民同情,借此接受捐赠。

    29、虚构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30、捏造淫秽图片勒索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账号邮寄给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31、虚构外遇流产做手术:犯罪分子冒充儿子发送短信给父母,充分利用老年人心疼儿子的特点,诱惑受害者转账。


    总有人问:警察为什么不帮我把被骗的钱追回来?
    12-0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