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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说到蓝精灵,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活泼善良的小可爱。但今天要说的“蓝精灵”,一点也不可爱,它是一种新型毒品,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它在坊间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学名:氟硝西泮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约会强暴药”在黑市流转

    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据介绍,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警惕:深圳已发现多起涉“蓝精灵”案
    据检察机关通报,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贩卖毒品“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明知“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从他人处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购得“蓝精灵”后,转手便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咔哇潮饮”、“紫水”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别以为坚决不碰就能远离它的伤害,下面几个例子,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喝完男子买的奶茶便不省人事
    今年2月21日上午,潘女士与网友范某约好一起吃中饭,范某为此专程开车接送。见面后,范某“贴心”地说要给潘女士买一杯奶茶,请潘女士在车上等待。

    潘女士没有丝毫防备,接过范某买的奶茶便喝了起来,谁知喝完后没多久,便感觉头重脚轻,被范某带入了一间房屋后便不省人事。

    等潘女士醒来,已是下午三时,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下药了。这时,潘女士发现范某已不知所终,自己的手机也不见了,便到营业厅补卡。

    当日,潘女士回到单位后立刻借同事手机登录支付宝,赫然发现自己账户里的9万余元已经被转走了,潘女士当即报案。

    次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在网上花200元买了一些迷药,在和潘女士约会时,自己偷偷将迷药掺进了奶茶里,然后将对方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女子和朋友聚餐时,被追求者下“毒”
    今年3月2日,深圳光明马田派出所接到一宗罕见的报案。事主孙女士一大早神色慌张地赶过来,报案称怀疑自己和朋友吃宵夜时被“下毒”,请求民警保护并介入调查。随后民警为孙女士进行了尿检,多检测结果为阳性。

    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当天那名女子吃完宵夜后就感觉自己身体很疲累,身体会出汗,而且会感觉到头晕,甚至会出现幻觉。

    恶心并出现幻觉,是典型吸食毒品后的不良反应,民警立即赶赴涉事餐馆,调取了当晚的视频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晚上11点22分左右,孙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席去了一趟洗手间。期间,一名白衣男子把孙女士的酒杯拿了起来,并鬼鬼祟祟地走到了门外。30秒后,该男子拿着酒杯走了回来,并向酒杯内倒满了酒。

    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把酒杯偷偷地拿到宵夜档的门口,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粒摇头丸,他自己把半粒摇头丸咬了,剩下半粒就放入女孩子的酒杯里。

    经核查及孙女士辨认,当晚同桌的白衣男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锁定了朱某的落脚点,并于3月3日凌晨在龙华某小区内将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女生吃饭时被下药后遭性侵
    在上海某广场日料店内,男子顾某趁女生玩手机游戏在饮料里下药。之后男子将神志不清、走路不稳的女生带到酒店房间内强奸。上海宝山区检察院逮捕了监控中的男子顾某。那么,怎样做才能防范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检察官提醒:坚决不碰才是正确选择,而出门在外,请你务必小心!

    另外,还要提防犯罪分子将“蓝精灵”等当做“蒙汗药”来让你被动吸食。因此,检察机关提示,市民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如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让酒水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及异常及时报警。

    毒品的伪装还有这些见到请远


    最高检紧急提醒:“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这些案例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11-02
    2020

  • 你还在让朋友帮忙办理信用卡吗?

    你的信用卡还在身边吗?

    你的信用卡可能已经被盗刷,

    而你有可能已因信用卡透支逾期而征信不良……

    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办理信用卡或提升信用额度为由,占用他人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刚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李某刚退赔银行欠款。

    事情还要从2011年说起,李某刚成立了德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目的是为了吸收资金、放贷挣钱。由于欠账太多,李某刚就打起了刷信用卡的主意。他找朋友为其办信用卡担保,提升了信用卡额度并通过POS机刷卡套现。成功透支两张信用卡后,李某刚尝到了甜头,开始把魔爪伸向了周围的亲戚朋友。

    他先后以缺少周转资金需用亲朋的信用卡透支周转、帮助朋友提升信用卡额度等理由,恶意透支李某华等九人的信用卡。后来九人经常接到银行的催收消息,在询问李某刚时,李某刚均说不用担心,并承诺尽快还款。就这样李某刚先后套取了人民币146万余元,银行通过电话催收,得知李某华等9人信用卡均借给李某刚使用,所有透支逾期为李某刚使用造成,立即对李某刚进行催收,李某刚拒不还款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与住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华等人也因信用卡透支逾期未还款造成征信不良。

    德城区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李某刚及其家人积极赔偿了部分信用卡持卡人的经济损失,庭审中如实供述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的全部事实,认罪认罚、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德城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一、公民办理信用卡时,需要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交易密码、交易凭证等个人信息,不随意将银行卡出借他人,不向他人透漏银行卡交易密码、身份证号码,不随意点击不信任的网站等,防止个人信息被窃取。若持卡人遇到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固定好相应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二、如果信用卡或银行卡被盗刷后,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并挂失。其次,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办理挂失,ATM机将进行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

    温馨提示: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所有业务只能去柜台办理,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

    朋友要帮你办信用卡?小心被套路!
    11-02
    2020
  •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由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多为亲朋好友关系,双方在发生民间借贷行为时,如果借款金额较小,出借人通常都是采用现金给付方式,并且碍于情面可能也不会要求借款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收据、欠条等借款书面凭证。一旦出现借款人不按口头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将可能面临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困境。此时,出借人经常会通过不经借款人同意,私下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借款人自认已借款、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约定利息等事项。显然,这种未经相对方同意录音录像取得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特征,属于广义非法证据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之规定,非法证据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才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规定。

    (一)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如果当事人的制作证据或收集证据的行为严重侵害人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证据就不得被采纳从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里要注意的是,其一,必须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的侵害;其二,造成损害的程度要是严重的;其三,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他非法的利益是不受保护的,因而如果制作或收集证据的行为仅仅是侵害了他人的非法利益的话,不影响证据的采纳。
    (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所谓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指禁止某类行为的规范,其表述一般是“不得”“不可以”“禁止”等,是相对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言的。具体到本条而言,如果当事人形成或调查收集证据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也就是说当事人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但其却违背此不可为的义务,此时对该证据是不能够采纳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三)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具体情形有如下几个方面:(1)违反人伦的行为;(2)违反正义观念的行为;(3)乘他人窘迫、无经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4)极度限制个人自由的行为;(5)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6)处分生存基础财产的行为;(7)显著的射幸行为。这是上述司法解释新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情形,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虽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但却不构成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证据收集行为。


    应该注意的是,这里对违背公序良俗有程度上的要求即严重。具体到偷录偷拍的证据是否能应定位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需要考虑:(1)案件性质、偷拍偷录的损害后果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如在公共场合的偷拍偷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般来说就小于在个人领域诸如住宅中进行偷拍偷录的社会危害性。(2)偷拍偷录的目的、动机以及主观过错程度。比如说当事人故意将偷拍偷录的照片视频发到网上,然后将网上的评论也作为支持其事实主张的证据,那么该照片或视频及其评论都不能被作为定案依据。(3)偷拍偷录手段和方式。比如用窃听器、望远镜全天候监控某人的住宅等。

    附:特别注意取证方式和技巧:

    要取得合法的录音证据,在实施过程中,事先不仅需要了解其相关的法律规定,还需要制定一个实施方案,盲目进行只会打草惊蛇,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录音证据。

    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在此,探讨一下有关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问题。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4.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经过公证,可以大大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度。

    最高法院:偷录、偷拍等非法证据能否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注意要点)
    10-31
    2020

  • 1、汽车时代,如果你万一开车撞了什么东西,千万千万要下车查看检查,否则如果撞到的是人,就算是逃逸,只要构成重伤,负主责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哦。(本条土豪也不能无视)

     

    2、信用卡欠款超过10000,被银行催款两次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那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信用卡万一透支了还不上,千万不要随意变更联系方式让银行找不到你。

     

    3、在小店或者某些娱乐场所摆放的游戏机,如果鉴定出来具有赌博功能的超过一定的机数,是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哦。

     

    4、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只要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不管抢多少钱都要构成抢劫罪。小伙子,不要为了五毛钱铤而走险哦,人要有点追求,你就是趴在操场上挠挠草坪,没准都能扒出两块钱呢……

     

    5、跟人争吵,能动手的尽量别BB~哦,不好意思说错了,跟人争吵一定要理性,没事不要打架,更不要随意拿工具甚至刀具,一旦鉴定出来构成轻伤就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罪,就意味着你要赔上一大笔钱加上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底。

    6、别人在你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你可是会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的,当然更不能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

    7、对于来历不明的物品要谨慎收购,多询问一下相关情况,如果明知是对方盗窃所得还进行收购,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有人1000元就卖给你IphoneX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了!



    8、千万不要酒驾,千万不要酒驾,千万不要酒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你做了牙科手术或者服用了含有酒精成分的药物遇到查酒驾的交警,一定要事先说明,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查出酒精超标了要立即要求复查血液酒精度。

     

    9、年轻人要珍惜生命,相约自杀的时候别人死成功你却突然反悔了,那你得赶紧报警救人,不然你可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10、对于强奸罪,大家肯定都了解过一些,对于不满14周岁的小女孩,就算对方同意了也不能发生性关系,不然就算犯罪。但如果是14~16岁的小男孩因为恋爱而发生关系且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罚。刑法真的好污啊,怀孕了不算情节轻微啊,亲。

    11、说一下五个亲告罪,分别是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受害人告诉才处理,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维护自身权利从我做起。

     

    12、我国猥亵罪法律上指的是14岁以下的儿童,家里有小孩的一定要保护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告诉孩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除了父母以外的人动你的小内裤。

     

    13、家里有人犯罪,你把他扭送或者劝说陪同到派出所也属于“自首”,是可以从轻的。

    14、没事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溜达,万一你被汽车撞了,对方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理由是没有可期待性,阻却违法,什么,你说你在高速上大堵车了,当我没说)

    15、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可能构成犯罪哦。《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6、不要以为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卖,刑法第225条是非法经营罪,很多商品是需要许可和资质才能经营的,这些东西千万不要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卖,司法实务中无证卖烟、无证卖盐、开黑网吧、有偿删帖、信用卡套现、无证卖药等等,但是大部分还是无证出售卷烟,所以家里开小卖部的要想清楚。

     

    17、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于广大女同胞来说,有时候遇到危险该反抗的时候一定要反抗。

    18、如果你有多余资金出借给他人,借条上别不好意思写利息,(年利率24%)月息2分及2分以内法律都是保护的,写得多的话,大不了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你不写,开庭时借款人如果不认可有利息那你就哭吧。借条两个字一定要加上去,借条和欠条并不一样。

     

     

    19、如果你还有闲钱出借给他人,务必在对方落款的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金额要大写,币种要写清楚,尽量所有的字都让借款人写,不要怕麻烦,写借条时的麻烦事为了以后的不麻烦。

     

    20、身份证复印件要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证复印件尽量标注出来下述类似信息: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16年5月25日办理XX银行信用卡,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要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该适当覆盖身份证的个人信息部分,以防不法分子裁剪后再复印。

     

    21、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定金法律规定有双倍返还原则,而订金则没有,另外,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订金则只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2、医疗机构隐秘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就诊信息等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SO,小伙伴们去看病就一定要保留票据、就诊卡等病历信息,对于医生来讲该写的都写上去,避免躺枪狗带。

     

    2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18周岁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单独实施单方法律行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举个例子:10岁的小明买了一部iPhone6S手机,小明的父母就可以以此拒绝追认,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提醒商家尽量不要出售价值较大的商品给未成年人。

     

    24、微信、QQ等聊天软件截图并不当然具有证据效力,因为只要有两个账号都能很容易复制头像伪造截图,但是聊天记录千万不要随意删除,聊天记录具有证据效力。

     

    25、商家进行有奖销售,法律规定最高的奖金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可以是5000元,否则就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是不是忽然明白了有些商家送iPad而不送iPhone?

     

    26、电视购物大家经常看吧,其销售的商品消费者也是拥有7天无条件退货权的,无理由退货哦!但是定做、生鲜商品等除外。商家自收到退货商品7天内退款,退货费由消费者承担,有约定除外。

     

    27、付款之前你是大爷,付款之后对方是你大爷,所以有什么要求尽量在你还是大爷的时候提出,在此沉痛缅怀我院拍婚纱照一次性付全款的同事。

     

    28、在商店、餐厅等摔倒可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向他们请求相应赔偿。

     

    29、不要随便给他人的贷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成立生效很简单,后果很严重,一般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担保都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出借人可以不找借款人,直接找你担保人要钱。

    除非你和他(她)是海誓山盟、情比金坚,那你就自己考虑利益平衡,尽量量力而为。

     

    30、签字的时候要看清你面前的文件,要明白签完字以后的法律后果,特别是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

     

     


    公安局总结的30条法律常识,太有用了!
    10-31
    2020

  • 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情意等难免有一些经济往来,转账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也有不少情侣在双方分手之后因为经济原因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本文就从转账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角度,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司法裁判案例,对请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能否得到支持进行法律分析。

    请求返还首先要明确转账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对簿公堂的时候定性的案由是什么。恋爱期间的转账法律关系上有可能认定为借贷,也可能是赠与,或者婚约财产纠纷以及不当得利等。不同的法律关系因为成立的条件、适用的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均有不同,导致判决结果也所差异。

    一、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除了应当有如转账等的借款交付行为之外,还应当有借钱合意的成立。因此,原告在以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的证据,比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赠与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无偿并不表示是没有条件,赠与根据是否附有条件可以分为无条件赠与和附条件赠与。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在赠与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除了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外,赠与人有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但是在赠与物交付之后则不得撤销。而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解除条件成就时赠与人可以选择解除赠与。

    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证据表明属于借款,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但具体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各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等,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认定也有不同。比如,有的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以酌定的金额标准划分,小于该金额的认定为恋爱期间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而大于该金额的则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为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解除赠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也有法院酌定返还一定金额的转账,其他的视为无条件赠与。

    另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的转账行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的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当不当得利是基于欠缺给付目的(自始欠缺给付目的或给付目的不能达到等)而发生的给付行为,也被称为给付不当得利。

    情侣之间的转账往往多而杂,金额大小不一,多数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在此情况下,部分法院认为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往往难以言明,不宜将涉案钱款性质简单认定为民间借贷或赠与。因为双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故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是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四、婚约财产纠纷

    在我国的传统婚俗中,男女双方谈婚论嫁之时男方往往需要给付女方钱财以表达订立婚姻的诚意,即通常所称的彩礼。此时法律关系虽然属于附条件赠与的范畴,但因其有别于一般赠与,法院审理过程中有单独的案由,即婚约财产纠纷。彩礼的给付都是以结婚为目的,当一方举证证实转账确为彩礼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予以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案

    五、刑事诈骗

    如果一方隐瞒或者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达到法定数额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成立诈骗罪,不能仅仅依靠转账记录,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并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才能综合认定。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注意:5种情形+5种结果
    10-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