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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婚赠与行为法律效力及时出台合乎法理的司法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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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认为涉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在没有与对方缔结婚姻或最终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同意您的观点。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比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针对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彩礼纠纷,为了统一裁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述司法解释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据有关统计,全国法院2014年一审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为23092件,2015年为26088件,2016年为24545件。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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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予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是适当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05-18
    2020
  • 导读

    相信不少购房者有过这样的经历,贷款买房时被拒了。那么,贷款既然贷不了,不买房了是否可以退首付款呢?
    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 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首付交了,贷款批不下来可以退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贷申请被拒后还能再申请吗? 是可以再申请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1、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被拒不是因为信用的问题。如果是因为信用被拒的话,再申请贷款将有一定的难度; 2、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第二次申请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后,通常可以通过贷款; 4、具体的还要结合当下的房贷市场、政策等决定。 

    贷款不批,违约注意事项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总之,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认真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采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认真了解申请银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与开发商签约时,要仔细阅读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条款,弄明白条款的法律意义。 最后还要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这样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贷款不成出现纠纷时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了。

    房贷批不下来,首付款能退吗?
    05-18
    2020
  • 养老金上涨开始落地!能涨多少?这些人能多涨

    2020年养老金上涨进入落地期。5月12日,上海第一个发布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快来算算今年你的养老金能涨多少钱。

    谁能上涨?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4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养老金上涨5%,调整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遵循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2020年刚退休的人员不能享受今年养老金调整。
    到底怎么涨?
    按照通知,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其中,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具体能涨多少?
    以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例,一是每人定额增加75元;
    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
    三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
    另外,企业退休人员中2019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举个例子,退休人员老徐,今年71岁,去年12月养老金4000元,缴费年限30年。
    此次能够增加的金额,一是定额增加75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45元,三是再与养老金挂钩增加2.3%也就是92元,另外还能享受倾斜调整20元,一共可以增

    谁能多涨养老金?
    根据调整办法,挂钩调整时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所以,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所以,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可以多涨一些。
    何时补发到账?
    从时间进度上,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目前,上海已经明确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需要说明的是,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20年1月1日起补发。

     


    养老金上涨开始落地!能涨多少?这些人能多涨
    05-16
    2020
  • 在一些人眼里,诚信、道德都无所谓,不讲诚信、不守道德对本人没有实质影响。拿借钱这件事来说,有些人有钱也故意不还,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受到的惩罚相当轻微,除了道德的谴责之外,“拒不执行罪”实际执行的比例相当小。假如法律加大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债务人就会有所忌惮,并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由于违法犯罪的成本和代价比较小,让一些债务人存在侥幸心理。笔者认为,有钱故意不还,也就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既然已经有了法律规定,必须加大立案和执行的力度。

    法院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力度没有跟上去。某些人有钱故意不还,虽然主要和这些人不讲诚信有关,但法院的执行不力也是重要原因。对于老赖,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总有办法找到他。之所以这些人长期逍遥法外,就是因为执行力度没跟上去。所以说,诚信体系的建立主要依靠法律而不是道德。与其说有钱故意不还是信用和道德的缺失,还不如说是法律的悲哀!法律执行力度跟上去了,就没有这么多的怨声载道了。

    在所有的欠款类的案件或者类似经济纠纷中,所有当事人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律师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事实求是地讲,这类问题律师确实不好回答,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进行分析。如果当事人手里的证据资料齐全且无虚假,那么律师就可以根据客观证据以及案情对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做出分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拿到胜诉判决和拿到钱并不是一回事。

    很多没有诉讼经验的人会很简单地认为只要起诉到法院,法院就有义务帮自己把钱要回来。但是,现实中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取得胜诉判决,但是对方不履行判决仍不还款,就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法院是不会主动管的。即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能不能很快顺利地将借出去的钱拿到手,还要看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至于能否顺利执行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1、债务人个人资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足够资产偿还债务。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用申请执行,在法院判决之后就会主动给付。即使没有主动给付,法院也可以非常方便的直接在对方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欠款。

    ·      2、债务人的资产,不易变现,个人资信、经营状况出现困难。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资产也许仍足以偿还债务,只是现金不足,可能有房产、车辆、货物等其他资产。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后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执行也许会遇到障碍。但是只要资产在,且确实不至于资不抵债,最终债权人的债务应该还是能实现的。值得提醒的是当债务人处于这种状态时,债权人最好及时起诉并考虑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查封。以免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导致最终执行出现困难。

    ·      3、债务人确实没有相应资产还债,无力履行判决。

    即使进入到诉讼程序,钱最后还是要由债务人偿还的。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那即使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也可能会导致暂时无法实现债权。确实无法执行的,法院也只能暂时中止执行。

    关于执行方面的问题,作如下提醒:

    ·      1、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获得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判决就应该尽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2、尽可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要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虽然法院也有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号、房产等情况的义务,但是考虑到时间效率的因素,还是要尽早尽量提供自己能获得的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

    最后,即使知道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也要尽早起诉,尽早进入执行程序。即使暂时找不到被执行财产,导致暂时无法执行,也不代表债务就永远收不回来了。对个人而言,现在没钱,不代表未来也没钱,现在没找到财产线索,不代表将来找不到。对企业而言,暂时经营不好,不代表未来没有转机;企业没钱,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行为,还有机会追究股东的责任。并且近些年法院的执行措施越来越到位,执行难的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缓解。

    如果当事人因为债务人现在没有能力偿还,认为起诉或执行是白费力气,而放弃了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的机会,导致自己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将来有一天对方有钱了,却发现债权诉到法院已经无法胜诉,或者判决书已过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那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打官司真的能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律师告诉你答案
    05-16
    2020
  • 2020更新版:这7种欠款情形,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1.借款用途不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据此,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如赌博,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如走私,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

     

    2.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3.借贷合同被撤销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向债权人出具借条,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如债务人请求撤销的,该债权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债权能否得到偿还,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对借贷关系予以认可。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一方以借条为凭证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法院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链,说明借贷事实的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借条系孤证,不能证明借贷事实真实存在的,借条无效。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可能存在借贷合意,但是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的,借条无效。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36%的部分,即使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支持,并且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超过24%低于36%的部分,如果债权人主张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干涉。

    2020更新版:这7种欠款情形,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05-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