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2)82845555,13312109275
  •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大家看着犯罪这个词的解释,会觉得犯罪离自己很远,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小编先来说说一个简单的案例吧!

     

    三兄弟桃园结义举杯豪饮,觥筹交错一番,甲不省人事,乙、丙指鹿为马。酒后三人回住处,乙、丙一路搀扶甲,行至屋外,将甲放下,各自回屋倒头便睡。时值寒冬腊月,屋外兄弟衣衫单薄,天为被地为席。第二天早上悲剧发生,甲被冻死,乙、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买个车、喝个酒就有可能犯罪了,所以犯罪离你并不远啊!

     

    再往下看,你会发现,犯罪隐藏在你的一个个不小心之中。

     

    1.假如,你是一个学霸,你有一个学渣的好兄弟,或者好姐妹,他(她)在高考的时候叫你去帮他(她)考试,你替他(她)去考了,结果被抓住,你可能构成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假如,你是学霸旁边的那个学渣,眼看着学霸就要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了,再看看自己的成绩,无语了。于是呢,你通过非法的手段,上网把学霸的志愿给篡改了,内心暗爽,结果败露了,你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假如,你是一个工人,老板拖欠你的工资,你用尽了各种办法,老板就是不发工资。于是你在一怒之下,把老板打了一顿,还打伤了,这个时候你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你把老板给拘禁了,要他发工资,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或者,你看着老板的车非常不顺眼,把车给砸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又或者,在上班的时候,看着那轰轰的机器,想起了自己的工资,生气了,把机器给砸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你看着工厂的设备,不砸,但是你索性默默的把设备拿走抵工资,涉嫌盗窃罪



     

    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假如,你还是一个工人,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赌场,你每天负责开车接送赌徒、端茶倒水、核对身份、发牌......甚至专门给人开车门。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虽为从犯,一样要被判刑,一般三年以下量刑。



     

    开设赌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假如,你一个老板,可是你很抠,怎么也不愿意给员工工资,还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或者,你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以及从事法律禁止的的相关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这时,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你还是一个老板,你依旧欠钱,这一次,欠了人家几十万不还。对方起诉了,法院判决下来,要拿你的车去拍卖还债,但是你不配合,还偷偷的把车买给别人了,这时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假如,你是一个淘宝或者微信的卖家,你觉得那些高仿的品牌销量不错,也去卖,那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你看到XX牌的减肥药不错,然后,你明知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制剂和原料药的情况下,仍在网上销售含有该成分的减肥药品,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假如,你建个微信群,在群里发淫秽小视频,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后来群变大了,你觉得可以盈利,就建个会员制收费,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假如,你是一个“愤青”,觉得世界太黑暗,但是自己闲着无聊,就编造点虚假的灾情、警情,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别人编造的虚假信息,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你的行为确实可能吸引了眼球,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假如,你去酒吧喝酒,看到对面的妹子挺漂亮的,在酒精的作用下,调戏了那个妹子,还不管妹子的反抗,摸了不该摸的地方,这个时候你可能构成猥亵妇女罪

     

    不巧的是,当你得手离开继续喝酒,妹子的男朋友出现了,找你们理论,你们打了他一顿,你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由于你们的人数过多,妹子的男朋友表示不服,要约架找回丢失的尊严。于是,你答应了,你们找了一帮人,对方找了一帮人,干了一架,你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打架的时候,你下手狠了,捅了对方一刀,重伤,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把人扎死了,那你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猥亵妇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聚众斗殴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假如,继续是酒吧喝酒,喝酒的时候,你很安分,没有惹事。但是喝完了,要回家了。这个时候你作死不找代驾,自己开车上路。不幸的是,你被交警逮住了,血液酒精含量又大于80mg/100ml,那你的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交警执法的时候,你不配合交警,还把交警给打了,警察又受了个轻微伤,就涉嫌妨害公务罪。或者你开车上了路,不小心把他人撞成了重伤,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接着,你看着把人撞伤了,慌了,赶紧跑!然后,你在逃的时候一路跌跌撞撞的又撞死、撞伤了好几个,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1.假如,你开的校车,但是你超员、超速。从去年11月1号开始,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仅是司机,如果车辆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超员、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常见23种“没事”,一转身你就是犯罪嫌疑人!别不当回事!
    06-10
    2022

  • 微信作为当下

    最为常用的通讯工具

    什么样的微信记录

    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随便截几张图

    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


    一、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01

    文字微信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常见也是最多的内容,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

    02

    图片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

    03

    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04

    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05

    网络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

    06

    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二、如何保存微信证据
    虽然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一)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

     

    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当在法庭上,法官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
    1.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
    2.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5.如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完整地反映在对话过程,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法庭可以要求补充提供指定期间内的完整对话记录;如故意选择性提供对话记录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慎用微信清理功能  可进行证据保全

     

    很多人会反映,微信好友很多,聊天内容也很多,会经常清理微信内容,没法保存那么多或者那么长时间的信息,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切忌认为“同步”操作即“万事大吉”,清理前一定要先予以证据保全。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较为可靠的电子证据保全公司进行保全。
    当事人提供的电子数据如果经过了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确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真实性应得到认可。如果此证据亦具备合法性和关联性,其证明力不会低于其他证据。
    特别是对一些侵权类证据,为防止证据灭失,应在发现侵权行为时第一时间尽快进行证据保全。自行取证缺少监督,电子数据又易被篡改,通过专业机构保全证据仍是最有效方式。
    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或公证处保全的证据,其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可能存在不能被法院采纳的风险。电子证据未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虽经公证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使用原始载体、登录相应软件进行展示,与提交的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核对。办理保全公证时也需要按照上述过程步骤进行操作。

    (四)进行微信证据保全时要注意什么?

     

    1.对于微信内的图片,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
    2.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者制作的视频因为不知道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编辑的痕迹,通常证明力不如自行拍摄的视频。在办理保全公证时,要注意对视频形成方式的审查。对此类微信记录宜采取刻录的方式提取和固定证据。
    3.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 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4.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如果不及时保存会失效,还有一些网络链接等,在保全时除上述步骤外,还要保全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单独仅保全下载后的文本文件或者网络链接无法证实真实性和关联性,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5.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三、自己可以调取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关于微信转账交易记录,自己可直接从微信中调取出来。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在微信底部菜单栏,选择“我”—“支付”功能菜单。

    第二步:进入支付菜单主界面后,选择“钱包”功能。

    第三步:在钱包功能主界面,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

    第四步:在账单功能界面,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账单下载界面。

    第五步:在账单下载界面,有“用于个人对账”和“用作证明材料”两个功能选项,分别对应账单不同的用途。其中“用于个人对账”的账单是Excel表格格式,“用做证明材料”的账单是PDF格式。

    第六步:选择调取用途后,可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区间,支持调取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可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根据诉讼法规定,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向法院调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之前,必须明确需要调查哪方面的内容:微信用户、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注册信息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有关微信钱包的账户转账记录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由于腾讯公司无法提供用户的聊天数据,法院无法调取。附:聊天记录删除后,如何恢复怎么恢复微信聊天记录这里以iPhone手机为例,打开手机微信,然后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加号。接着会弹出一个小列表,在列表中选择第二个选项,也就是添加朋友选项,如图所示:
    接着就会弹出添加朋友的设置界面,下边有很多添加的方式都不用去管,这里我们要直接搜索一个东西,直接点击上方的搜索栏。接着弹出要输入名称的窗口,这里输入冒号+recover,也就是:recover,很多朋友把前面的冒号给省略了,导致后续不能进行。点击搜索之后就会弹出微信故障修复的界面,在第一个选项就是聊天记录,当然后边的选项也是可以修复的,看自己的需要,这里主要说一下恢复聊天记录,直接点击聊天记录选项。接着会弹出一个提示警告的窗口,其实就是要你慎重操作,免得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下定决心后直接点击确定。接下来就是微信在恢复聊天记录的过程,中间会有百分比的显示,修复完成后就会弹出新的提示窗口,重新启动微信即可,这样微信的聊天记录就回来了。安卓手机的小伙伴可以去寻找专门的软件如开心手机恢复大师(电脑软件)或者专门人士来恢复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这里不做赘述。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21个法律要点(附删除后恢复办法)
    06-10
    2022

  • 案情

    黄某(男)与李某(女)于2009年7月5日登记结婚。2013年,双方共同购买商品房一套;2015年,双方又购买价值2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2017年以来,黄某常常很晚回家,李某怀疑黄某有外遇,引发双方矛盾。

    2017年6月27日,双方再次激烈争吵后,黄某向李某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本人如日后在婚内出轨,婚后所有财产归妻子,本人自愿净身出户

    2018年9月20日,黄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庭审中,李某同意离婚,并提供证据证实黄某早已出轨,要求依据承诺书判决所有财产归李某所有。

    评析

    首先,从“净身出户”承诺书的内容分析,黄某书写该份承诺书,承诺如婚内出轨,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其本人自愿净身出户,本质上是对于其将来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处分的协议,属于“忠诚协议”的范畴。

     

    其次,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本身来看,《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款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从社会效应来看,如果赋予忠诚协议法律效力,主张按忠诚协议分割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势必导致举证一方为了举证而去捉奸,其成本和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第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的生效条件。

    而实际上,黄某签订的“净身出户”承诺书正是约定在离婚时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故应当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确定该条款未生效

    综上分析,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净身出户”承诺书,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本案中,李某以“净身出户”承诺书主张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无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是无效承诺!
    06-10
    2022
  • 人社部2021年6月30日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人社部官宣一条重磅消息:
    将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目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未来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

     

    我们都知道,只有退休时缴纳了至少15年的社保,才能按月拿到养老金。以后这个年限要增加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界面新闻表示,延迟退休、提高基本养老金缴纳年限,是我国老龄化背景下的必然举措。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13.5%,且将加速上升。规划也提到,“十四五”期间新退休人数将超过40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净减少3500万人,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中国设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对来说比较短。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法国从2018年开始,退休者享受全额退休养老金的工龄从41年零3个月提高为41年半,计划到2035年法定工龄年限达到43年。德国规定被保险人领取养老年金必须达到设定的年龄界限,正常要求缴费满35年,德国正常退休年龄是65周岁。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董克用介绍,我国在1997年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次明确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当时中国正在经历城镇化初期,很多劳动者就业时间并不长,因此缴纳年限定为15年。但是现在,实际退休人员普遍都已缴纳了超过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董克用说。

     

    按当前规定,凡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单位一年就应缴一年社保费,一直缴到退休,并非只缴15年就可不缴。不过,对于灵活就业和阶段性就业人员来说,按最低年限缴纳的情况则很常见。

     

    郑秉文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遵从度很低,且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越来越发达,带动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增长,过了15年门槛而停止缴保险金的人数也从十年前的10%增长到现在的20%,“如果不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缴得少,退休金领得也少,对个人以及对制度的可持续性都是不利的。”

     

    董克用也表示,如果养老金缴纳人数越来越少,而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越来越多,养老保险制度会受到很大压力,因此,“这种压力需要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来共同解决。”

    其实,早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曾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取消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人社部随后答复称,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形势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缴费和待遇领取者之间的比例失衡、缴费负担越来越重的风险,若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缴费年限短、中断缴费比例高的情况将更加普遍,基金收支压力更为严峻。

     

    对于该如何提高最低缴费年限,郑秉文认为最低基本养老金缴纳年限应在15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0至15年为宜,“假设劳动者30岁就业,按照现有制度,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也才45岁,还有时间和条件继续缴纳。”

     

    缴费年限延长了,缴费率是否也会调整?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总缴费率为28%,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8%。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完全由个人承担。

     

    对此,郑秉文认为难以提高,“公共养老金制度一旦建立,就形成了参保人与制度的博弈。若提高缴费率,则会抑制当期消费,会增加企业负担,所以结合老龄化加剧的特点,延长缴费年限是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

     

    延迟退休来了,现在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也来了,你害怕了吗?

     

    其实养老储备资金严重缺钱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社科院《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报告中有这样的一句话:2035年养老金将耗尽。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重,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2019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5854.86亿元,剔除财政补贴后的实际盈余则连续第七年为负。另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预测,未来5-10年,中国预计会出现8万亿-10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
    其实,养老的困境不只是中国才有,这是一个全球性的危机,韩国65岁以上老人,将近一半生活在贫困之中,很多韩国老年人,最终难以忍受悲催生活,选择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
    世界经济论坛就发布过一份研究报告。报告说,到2050年,哪怕是目前养老金存储最多的6个国家(美国、英国、日本、荷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会产生224万亿美元的缺口。如果算上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可能高达400万亿美元,几乎是全球经济总量的5倍。养老已经成了全球性难题。

     

    人社部:商业养老保险是主力军

     

    长寿是每个人都期望的好事,但长寿没钱花就悲剧了。中国的老龄化速度已是世界第一,规模也是世界第一,未来的养老风险,是我们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现实问题。
    那么,未来靠什么养老最靠谱呢?国家给出了答案:商业保险!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明确纳入到政府报告里了,这是头一次。以国家之名,强化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对于老百姓来讲,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人社部介绍,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产品,满足老百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我们需要看清一个趋势,就是国家大力在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作用,即个人养老储蓄计划,通俗地说,就是给自己存养老钱。想要高品质的退休生活,就要从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险做补充。

    其实这已经不是国家第一次释放这种信号了,近几年国家多次呼吁发展第三支柱的养老作用,2017年的时候,国务院就下发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
    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这份文件中要注意以下关键词:

    商业保险成为养老主要承担者;商业保险成为养老保障计划重要提供者;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参与者;商业保险成为养老服务健康的有力促进者商业保险成为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这几个关键词可看出国家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光靠社保养老金支撑不住养老大业,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也做不到。所以国家如此重视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作用就不奇怪了。


    重磅!人社部: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提高!从15年延长到25-30年?
    06-01
    2022
  •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根据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依法从严惩处。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指出,任何个人或公司、企业、团体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和交通、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对涉黑涉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根据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依法从严惩处。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以及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任何个人或公司、企业、团体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和交通、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无论境内境外,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9月2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21年9月2日

    两高两部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
    06-0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