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2)82845555,13312109275
冠清律师成功代理津蓟检公诉刑诉程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主办律师:宗朋

案情简介:2013年3月5日14时许,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朋友借住被告人程某房屋,民警搜查处藏匿的抢形物2把,弹形物4颗以及管制刀具3把,被告人后逃逸,另查,被告人程某于2006年9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0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被告人程某释放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经冠清律师宗朋辩护,被告人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