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2)82845555,13312109275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还能否“追偿”精神赔偿?


离婚后,

发现了前夫婚内出轨的证据

能否得到精神赔偿?
案件详情

1992年,杨女士与张某按当地传统举行结婚仪式,婚后育有4个子女,并于2012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1611月,杨女士发现张某经常夜不归宿,手机里也经常出现与其他女子的暧昧联系,怀疑其有外遇,然而张某拒不承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最终,杨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张某始终否认自己存在出轨行为,杨女士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两人于20179月调解离婚。

 

离婚后的杨女士,从亲戚处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张某竟与另一女子在20183月产下一女,从时间上推算,前夫显然是在婚内出轨了。丈夫早就出轨还不承认,杨女士陷入悲伤之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了自杀倾向。思量再三后,杨女士选择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前夫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离婚后追偿精神损失,获法院支持